期限管理
KIPO 2025 新规:韩国首答期限延至 4 个月,涉外答复规划要变了
2026-08-06普睿思涉外专利代理人
新规要点
根据韩国特许厅 2025 年 7 月 11 日生效的施行规则修订,首次拒絶理由通知(의견제출통지)的答复期限由 2 个月延长至 4 个月。最终驳回(最終拒絶理由)的答复期仍为 3 个月,不受本次修订影响。
延期规则不变:可在期限届满前申请逐月延期,最多延长 4 个月(逐月缴费)。加上 4 个月的基础期,最长可达 8 个月——这在 IP5 中已是相当宽裕的窗口。
一句话记忆:韩国首答基础期 2 个月→4 个月(2025-07-11 起),最长可延至 8 个月;最终驳回仍是 3 个月。
对涉外答复排期的影响
此前韩国案件是 IP5 中排期最紧的(2 个月),常需在收到通知书后立即启动分析。新规下基础期翻倍,涉外代理所可以把韩国案件从"紧急通道"移出,与其他 4 个月期限的辖区(EPO、CNIPA)统一规划。
但要注意:最终驳回(3 个月)和复审(审判请求)期限未变,案件进入后期阶段后仍要恢复紧排期管理。
与审查实务参考联动
KIPO 的驳回理由与答复要点详见平台《全球主要专利局审查实务参考》页面;期限以各局通知书载明为准,本文章不构成法律意见。
结语
韩国案不再是最短答复期,但最终驳回阶段的紧排期管理不能放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