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PTO新规落地:2026年7月起,外国申请人必须委托美国专利律师
全面拆解新规要求、ADS文书陷阱、豁免情形与合规时间表
一条规则改变了中国代理机构的游戏规则
2026年3月20日,USPTO在《联邦公报》(91 FR 13510)上发布了终局性规则,修订37 CFR Part 1:自2026年7月20日起,所有住所地(domicile)在美国境外的专利申请人、发明人和专利权人,必须通过在美国专利商标局注册的专利律师或代理人进行一切授权后活动。
关键点:看的是"住所地"而不是国籍。一个美国公民如果长期居住在中国,也需要委托美国注册律师。反过来说,用美国通信地址但实际住所在中国的申请人,仍然受此规则约束。
新规不仅影响新申请,也覆盖所有pending案件和已授权专利的全部后续活动。
什么文件必须有美国律师签字?比你想象的更多
新规要求几乎所有提交给USPTO的文件都需要注册美国律师签名。特别注意以下容易被忽视的环节:
ADS(申请数据表):没有律师签名的ADS将被视为"传送信",发明人信息、优先权主张、利益声明都不会生效——这意味着你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失去了优先权
微小实体认证(Micro Entity Certification):外国住所地申请人必须由注册律师签署,自己签的不算
IDS(信息披露声明):未由律师签署的IDS不会被登记入案卷
修改、答复、请愿书:任何需要提交给USPTO的实质性文件,没有律师签名就不会被纳入审查
授权后程序:年费缴纳除外(但地址变更等仍需律师处理)
为什么USPTO出这个规定?
USPTO列出了三重理由:第一,国际协调——欧洲、日本、中国、韩国早已要求外国申请人必须委托当地代理机构。第二,防欺诈——近年虚假微小实体认证和虚假申报案例增多。第三,提高效率——审查员花费太多时间纠正外国自行申请人的程序性错误。此外,注册律师受USPTO职业行为规则和纪律处罚约束,有了一层额外的质量保障。
截止日期前必须做的事
全面审计:梳理所有pending美国专利申请和已授权专利,识别外国住所地的申请人/专利权人
建立委托关系:在2026年7月20日前与注册美国律师建立委托关系并完成power of attorney备案
检查ADS:确保所有pending案件的ADS中记录了正确的住所地信息和律师信息
修订内部流程:将美国律师委托纳入新申请的标准SOP,不要再有"先提交后补律师"的做法
关注时间敏感事项:优先权主张、微小实体认证、不公开请求等必须在期限内由律师签署
对中国代理机构意味着什么?
新规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代理机构处理美国案件的方式。以往"中国企业直接提交PCT国家阶段申请,遇到OA再找美国律师"的模式不再可行——从递交国家阶段申请的那一刻起就需要美国律师介入。
选择美国合作律师将成为核心能力:不仅看价格,更要评估律师的技术领域匹配度、响应速度、与中国团队的沟通效率。具备中美双重执业经验的团队将在这方面提供显著优势。
新规不是"增加了一个麻烦的步骤",而是"改变了中国代理机构在美国专利价值链中的位置"。
结语
2026年7月20日很快会到。这项新规的影响范围之广、触及之深,超出很多人的初步判断。建议立即启动合规审计,梳理案件清单,建立美国律师合作网络。这不是可选的操作,而是法律强制要求——不遵守意味着丧失优先权、失去程序性权利,甚至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导致专利申请被放弃。